竣工结算如何委托-曾新律师|法行宝
2026-06-30 合同纠纷

竣工结算的委托,通常涉及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就工程价款进行最终核算与确认的过程,核心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结算的合法性与准确性。委托方式及流程可归纳如下:

  1. 明确委托主体与对象

    • 建设单位(发包人):作为工程项目的投资方,通常负责发起竣工结算委托,可自行组织专业团队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如造价咨询公司)进行结算审核。
    • 施工单位(承包人):需配合建设单位提供结算资料,并可对结算结果提出异议或委托第三方复核。
    • 第三方机构:若双方约定委托造价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独立第三方进行结算审核,需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权限及费用。
  2. 委托流程与关键步骤

    • 签订委托合同:无论自行结算还是委托第三方,均需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包括结算范围、依据、期限及争议解决方式。
    • 提交结算资料:施工单位需按合同约定提交完整的结算文件(如竣工图、变更签证、工程量计算书等),建设单位或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
    • 审核与确认:
      • 自行审核:建设单位内部审核后,与施工单位核对并签署结算协议。
      • 第三方审核:受托机构出具审核报告,双方对报告内容无异议后签署结算协议;若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
    • 支付结算款:建设单位根据结算协议支付剩余工程款,施工单位开具发票并配合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3. 法律风险提示

    • 委托权限明确:若委托第三方,需在合同中明确其权限范围(如是否可代表建设单位签署结算协议),避免越权行为导致合同无效。
    • 结算依据合法:结算需以施工合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合法有效文件为依据,避免因证据不足引发纠纷。
    • 时效性:注意合同约定的结算期限,逾期可能影响利息计算或丧失优先受偿权(根据《民法典》第807条,承包人可在工程价款债权范围内对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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