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商场撤柜要求你们离职,这属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你们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相应补偿或采取合法合理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公司不能直接要求你们离职而不给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商场撤柜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但公司不能直接要求你们离职,必须先与你们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比如调岗、调整工作地点等),若协商不成,公司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即一个月工资)后,才能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
若公司最终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按你们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例如,你在公司工作3年,月平均工资5000元,公司应支付3×5000=15000元经济补偿。
若公司违法解除,你们可主张赔偿金
如果公司未与你们协商、未提前通知或未支付经济补偿,直接要求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你们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的两倍。例如,上述例子中,若公司违法解除,应支付15000×2=30000元赔偿金。
你们的应对建议
总结:公司因商场撤柜要求离职,必须按法律规定与你们协商、支付补偿或赔偿。你们有权拒绝违法解除,并通过协商或仲裁维护权益。若有具体细节(如公司是否协商、是否支付补偿等),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帮你分析具体应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