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后 对方再要钱怎么办-嵇小函律师|法行宝
2026-06-25 合同纠纷

若已签订合法有效的和解协议,对方再要钱一般无法律依据,您有权拒绝支付;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协议效力及对方主张的合理性,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具体分析如下:

  1. 和解协议合法有效时
    若和解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已实际履行(如部分履行),则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此时对方再主张额外费用,您可明确拒绝,并告知其已通过协议解决争议。若对方持续骚扰或威胁,可保留证据(如短信、录音等)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

  2. 和解协议存在瑕疵时

    • 协议未生效:若协议需签字盖章后生效,但对方未签字或盖章,或协议约定“经公证后生效”但未公证,则协议可能未成立。此时对方主张费用可能具有合理性,需结合协议具体条款判断。
    • 协议可撤销:若您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如对赔偿范围理解错误)、被欺诈(如对方虚构事实)或胁迫(如以暴力威胁),可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协议。撤销后,对方可就原争议重新主张权利。
    • 协议显失公平:若协议内容明显对一方不利(如赔偿金额远低于实际损失),受损害方可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申请变更或撤销协议。
  3. 对方主张的费用未在协议中涵盖时
    若协议明确约定“双方就本次争议一次性了结,再无其他纠纷”,则对方不得再主张协议外的费用。但若协议未涵盖全部费用(如未约定后续治疗费),且对方能证明该费用与原争议直接相关,则可能获得支持。此时需结合协议条款、费用合理性及证据充分性综合判断。

建议行动:

  • 立即核对和解协议原件,确认协议效力及条款内容;
  • 整理对方主张费用的证据(如发票、医疗记录等),评估其合理性;
  • 若对方行为构成侵权(如骚扰、威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 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具体指导,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