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开除的员工 以原单位名字在网络上用二维码收钱 怎么处置-朱辰律师|法行宝
2026-06-24 劳动纠纷

针对被开除员工以原单位名义在网络上用二维码收钱的行为,原单位可采取以下法律措施进行处置:

  1. 立即固定证据
    原单位应第一时间通过截图、录屏、公证等方式固定侵权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 侵权人使用的二维码收款页面(需显示原单位名称或标识);
    • 侵权人发布信息的网络平台账号、发布时间、内容;
    • 交易记录(如能获取)、收款金额、资金流向;
    • 侵权人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6条,电子数据可作为证据使用,公证证据效力更高。
  2. 发送律师函警告
    委托律师向侵权人发送正式律师函,明确要求其:

    • 立即停止使用原单位名义收款;
    • 限期返还已收取款项;
    • 公开道歉并消除影响;
    • 承诺不再实施类似行为。
      作用:律师函具有法律威慑力,可迫使侵权人主动停止侵权,同时为后续诉讼固定“侵权人明知故犯”的证据。
  3. 向网络平台投诉
    根据《电子商务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向收款二维码所属平台(如微信、支付宝)或信息发布平台(如抖音、微博)投诉,要求平台:

    • 冻结侵权账户;
    • 下架侵权内容;
    • 提供侵权人实名信息(配合后续诉讼)。
      注意:需提供初步证据证明侵权行为,平台通常会在7-15个工作日内处理。
  4. 刑事报案(如构成犯罪)
    若侵权行为涉嫌以下罪名,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 诈骗罪:若侵权人虚构事实(如冒充原单位员工)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通常3000元以上);
    • 职务侵占罪:若侵权人利用原单位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需证明款项本应归原单位所有);
    • 侵犯商业秘密罪:若侵权人使用原单位未公开的客户信息、交易方式等商业秘密收款。
      提示:刑事报案需提供充分证据,公安机关立案后可能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 民事诉讼索赔
    若侵权行为造成实际损失(如客户流失、商誉损害),可向法院起诉侵权人,要求:

    • 返还非法所得;
    • 赔偿经济损失(如直接损失、维权成本);
    • 赔礼道歉(如通过媒体公开声明)。
      证据要求:需证明侵权行为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建议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损失评估报告。

预防建议:

  • 原单位应完善离职手续,明确告知员工不得以单位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 定期监测网络平台,及时发现并处理侵权行为;
  • 对核心业务信息(如客户名单、交易方式)采取保密措施,降低被滥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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