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公开的公文能上网么-叶飞龙律师|法行宝
2026-06-24 行政纠纷

您好,关于“不予公开的公文能否上网”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公文的性质和内容,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公文根据其性质和内容,通常被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类型。其中,不予公开的公文主要包括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此外,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如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以及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也可以不予公开。

对于不予公开的公文,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这些公文是不应该上网公开的。这是因为它们可能包含敏感信息,一旦泄露,可能会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或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具体来说,以《广丰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为例,该制度明确规定了公文的公开属性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并详细说明了不予公开的公文类型。同时,该制度还要求,对不予公开的公文,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并且这些公文是不应该被公开到政府网站或其他媒体上的。

另外,从《市外事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对于政府信息的发布,有着严格的审核流程和保密要求。其中明确提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这进一步强调了不予公开的公文(特别是涉密公文)是不应该上网的。

综上所述,不予公开的公文是不应该上网的。这是为了保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如果您对某份公文的公开属性有疑问,或者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公文公开的信息,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