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一般保证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郑玉强律师|法行宝
2026-06-23 经济纠纷

结论:两个一般保证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主要取决于保证合同的具体约定。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按约定执行;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一般保证人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而是各自承担相应的保证份额或按法律规定承担责任。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保证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况

  1. 连带责任约定:

    • 如果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两个一般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或部分保证责任。被要求的保证人不得拒绝,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其他未承担责任的保证人进行追偿(若其他保证人也有过错或应分担责任)。
  2. 保证份额约定:

    • 如果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各保证人的保证份额,如保证人A承担30%的债务,保证人B承担70%的债务,那么各保证人将按照约定的比例分别承担保证责任。这意味着每个保证人仅对其约定份额内的债务负责,无需对超出其份额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保证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

  1. 一般保证人的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且没有约定保证份额时,若保证合同未明确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则各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且彼此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需要先向债务人追索,并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实现债权时,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且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通常只能按照保证人的数量平均分配请求承担保证责任(除非能证明某保证人应承担更多责任),而不能随意选择要求某个保证人承担全部责任。
  2. 保证人的追偿权:

    • 无论保证合同如何约定,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都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这是保证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旨在保障保证人在承担责任后能够恢复其财产状况。
    • 如果保证合同中有约定或法律规定了保证人之间的内部责任分担(如按过错比例分担),则已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还有权要求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三、法律建议

  1. 明确保证合同条款:

    • 在签订保证合同时,应明确约定保证方式(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份额(如有)以及保证人的权利义务等条款。这有助于避免后续的法律纠纷和不确定性。
  2. 评估偿债能力:

    • 作为保证人,在为他人提供担保前,应充分评估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谨慎考虑是否提供担保以及提供何种形式的担保。
  3. 及时行使权利:

    • 如果作为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应及时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并注意保证期间的限制。如果作为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也应及时向债务人或其他保证人行使追偿权。

总结:两个一般保证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主要取决于保证合同的具体约定。在签订保证合同时,应明确约定相关条款以避免后续纠纷。无论作为债权人还是保证人,都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并谨慎决策。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