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使用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工作,是否会被罚款需分情况讨论:
若使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四条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餐饮店可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需遵守以下规定:
- 工时限制: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身心健康的劳动,且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特殊情况需经劳动部门批准)。
- 禁止危险岗位:不得安排其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等。
- 行政处罚:若违反上述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具体金额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通常为每使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
若使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餐饮店禁止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童工)。若违反:
- 行政处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刑事责任:若存在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情节,可能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
- 餐饮店招用未成年人前,务必核实其年龄及身份证明,避免违法用工。
- 若需使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应严格遵守工时、岗位限制,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如遇劳动行政部门检查,需配合提供用工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材料。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法律适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