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上年休完年假然后请了很长时间病假,第二年可以不批年假么”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请病假的时长以及您的累计工作年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职工是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的。但是,如果职工在一年内请病假的时长达到了一定的标准,那么就会影响到其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具体来说,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
如果您累计工作满1年但不满10年,且在上一年度内请病假累计达到了2个月以上,那么您将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如果您累计工作满10年但不满20年,且在上一年度内请病假累计达到了3个月以上,同样地,您也将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如果您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且在上一年度内请病假累计达到了4个月以上,那么您也将失去下一年度的年休假资格。
然而,如果您请病假的时长并未达到上述标准,那么您依然有权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您在上一年度已经享受了年休假,但如果年度内又出现了上述提到的请病假时长超标的情况,那么您也将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因此,针对您的问题,如果上一年度您请病假的时长并未达到上述标准,那么第二年您依然有权申请年休假,单位应当予以批准。但如果请病假的时长已经超标,那么根据规定,您将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