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类的工程项目可以收取质量保证金吗 哪一条款-韩莹律师|法行宝
2026-06-22 合同纠纷

政府采购类的工程项目可以收取质量保证金,相关依据主要见于《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以及政府采购相关法规中的原则性规定。以下是具体分析:

  1.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直接规定

    • 该办法第二条明确指出:“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这一规定直接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包括政府采购类的工程项目。
    • 同时,该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这进一步明确了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和方式。
  2. 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的原则性支持

    • 虽然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并未直接提及“质量保证金”,但政府采购活动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且需确保采购项目的质量。因此,在政府采购类工程项目中收取质量保证金,作为确保工程质量的一种手段,并不违反政府采购法规的原则性规定。
    • 实际上,政府采购实践中,采购人往往会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约定质量保证金的相关条款,以确保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负责。
  3. 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 合同约定:政府采购类工程项目中收取质量保证金,必须在采购文件或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包括保证金的预留比例、方式、退还条件等。
    • 合法合规:保证金的收取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滥用或挪用。
    • 争议解决:如因质量保证金的收取、使用或退还等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建议:在政府采购类工程项目中,如需收取质量保证金,建议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约定相关条款,并确保这些条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也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了解质量保证金的相关要求,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