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司断缴员工部分社保触犯劳动法第几条法律法规-景芋衡律师|法行宝
2026-06-21 劳动纠纷

企业断缴员工部分社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若企业断缴部分社保,属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违法行为,社保征收机构有权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并可能加收滞纳金或处以罚款。

  2.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断缴行为直接违反了这一强制性义务,员工有权要求企业补缴,并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权益。

企业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 社保部门可责令补缴,并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逾期仍不缴纳的,可能被处以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员工若因此受损(如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可要求企业赔偿实际损失;
  • 若企业长期拒缴,还可能被列入社保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影响企业信誉和经营。

员工维权建议:

  1. 与企业协商补缴;
  2. 向当地社保局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
  3.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补缴社保并赔偿损失;
  4.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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