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认为是工伤 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 正确处理的做法-杨鑫律师|法行宝
2026-06-20 劳动纠纷

当职工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时,正确的处理做法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1. 明确争议焦点与收集证据

    • 双方应详细了解各自的观点和理由,明确争议的焦点。职工需要提供其认为构成工伤的具体事实和依据,如工作时间、地点、受伤经过等;用人单位则应阐述不认为构成工伤的理由,可能涉及工作性质、任务分配、安全规范等方面。
    • 证据收集是关键。双方都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记录、现场照片、监控视频、目击者证言、工作任务指派单、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这些证据将用于支持各自的主张,并在后续的工伤认定程序中发挥重要作用。
  2. 申请工伤认定

    • 职工或其近亲属(在职工因伤无法自行申请的情况下)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必要材料。
  3. 举证责任分配与行政部门调查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这意味着用人单位需要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证明职工所受伤害不属于工伤。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将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包括现场勘查、询问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等。双方应积极配合调查,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信息。
  4. 作出认定决定与接受结果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申请,可在15日内作出决定。
    • 双方应尊重并接受工伤认定结果。如果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包括支付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伤残津贴等;如果未认定为工伤,职工可以寻求其他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但需注意,这种情况下与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范围和标准可能存在差异)。
  5. 救济途径

    • 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直接起诉的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经复议后起诉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如果认定为工伤后,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等问题发生争议,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这些途径为双方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灵活性,有助于更快速地解决争议。

示例说明: 假设一位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操作机器不当而受伤,其认为这属于工伤并申请了工伤认定。然而,用人单位认为这是职工个人操作失误导致的,与工作无关,因此不认为是工伤。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职工所受伤害与工作无关。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会依据职工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及调查核实的情况,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总结与建议: 处理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伤认定争议需要严格遵循法律程序,通过收集证据、申请认定、接受行政部门调查与认定以及必要时采取救济途径等环节的有效衔接和配合,确保问题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建议双方在处理争议时保持冷静和理性,积极配合调查和提供证据,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