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建立劳动关系吗合法吗-宋丙伍律师|法行宝
2026-06-20 劳动纠纷

在校大学生能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在校大学生作为劳动者进入劳动力市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校大学生,在具备相应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是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讲,他们是有可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然而,是否建立劳动关系,还需要看在校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实际关系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这通常包括几个方面:一是双方是否存在长期、稳定的用工关系;二是在校大学生是否遵循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三是在校大学生是否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有明确的岗位;四是在校大学生是否接受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报酬。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丁某某和魏某某虽然都是在校大学生,但他们在入职时都已基本完成学业,且在工作期间都遵循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了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了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并接受了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报酬。因此,法院都认定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但另一方面,如果在校大学生是以实践课堂知识、参加工作实习为目的,不求取劳动报酬或者通过短期、不定期劳务获得一定勤工俭学性质的报酬,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不被认定为建立了劳动关系。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在校大学生在应聘时应如实陈述自己的在校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在明知对方尚未毕业的情况下仍愿意与之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应认定双方构成劳动关系。但如果在校大学生为获得就业机会隐瞒自己尚未毕业等真实情形,则可能因构成欺诈而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

综上所述,在校大学生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但具体是否建立劳动关系,还需要根据双方之间的实际关系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来判断。因此,建议在校大学生在应聘时如实陈述自己的情况,并与用人单位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