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放弃做伤情鉴定可以治安调解吗-王富利律师|法行宝
2026-06-20 刑事辩护

被害人放弃做伤情鉴定,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治安调解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法律规定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必须进行伤情鉴定才能开展治安调解。所以,如果被害人放弃做伤情鉴定,只要案件符合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即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且情节较轻,公安机关是可以组织双方进行治安调解的。

从实际情况角度

  1. 伤情轻微:如果被害人的伤情明显轻微,例如只是表皮擦伤、轻微肿胀等,从外观和实际情况判断,不会构成轻伤及以上伤害程度。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放弃伤情鉴定,双方又有调解意愿的,公安机关通常会考虑组织调解。因为伤情轻微,即使进行鉴定,结果大概率也不会影响对案件性质的认定和处理方式,调解能够更高效地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2. 双方自愿且态度诚恳:治安调解强调双方当事人的自愿性。如果被害人放弃伤情鉴定,并且加害方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表达调解的诚意,而被害人也愿意接受调解,放弃追究加害方的治安处罚责任,那么公安机关会尊重双方的意愿,组织调解。例如,在一些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肢体冲突中,双方平时关系较好,只是因为一时冲动发生矛盾,事后都感到后悔,被害人放弃伤情鉴定并愿意调解,加害方也积极配合,这种情况下调解成功的可能性较大。

从调解效果角度

治安调解的目的是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如果被害人放弃伤情鉴定,且通过调解能够使双方达成和解,消除对立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那么调解是可行的。例如,在一些家庭内部的纠纷中,如果因为家庭琐事发生轻微伤害行为,被害人放弃伤情鉴定,希望通过调解来修复家庭关系,公安机关组织调解可以更好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害人的伤情可能构成轻伤及以上,即使被害人放弃伤情鉴定,公安机关也不能随意进行治安调解。因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及以上已经涉嫌刑事犯罪,需要按照刑事诉讼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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