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契税做入二手房交易底价的行为不合法,且存在较大法律风险。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税收法规角度
契税是购房者按国家规定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法定税种,其计税依据为房屋成交价格(或税务机关核定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契税的计税依据必须真实反映交易价格,任何虚报、瞒报成交价格以降低税负的行为均涉嫌偷逃税款。若中介将契税金额“做入”底价(例如将实际房价100万拆分为90万房价+10万契税,并申报90万为计税依据),属于典型的“阴阳合同”操作,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可能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逃税罪。
从合同效力角度
若买卖双方与中介串通,通过“做低房价”少缴契税,此类合同可能因“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被认定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即使合同已签署,税务机关仍有权按实际成交价格核定契税,且买卖双方可能因虚假申报被追究法律责任。
从中介责任角度
中介机构若主动提议或协助操作“做低契税”,可能涉及两项违法:
对买卖双方的风险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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