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劳动报酬罪归公安哪个部门管辖-翁武亮律师|法行宝
2026-06-19 劳动纠纷

拒不执行劳动报酬罪(通常指的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般归公安机关的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 罪名定义与性质: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 该罪名属于经济犯罪范畴,因为它涉及到劳动报酬的支付问题,与经济活动紧密相关。
  2. 管辖部门:

    • 公安机关是负责刑事案件侦查的主要机关,其内部设有多个部门,分别负责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
    • 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是公安机关内部专门负责经济犯罪侦查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诈骗、非法集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经济犯罪案件。
    • 因此,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作为经济犯罪的一种,通常由公安机关的经济犯罪侦查部门负责管辖。
  3. 立案与侦查流程:

    • 当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存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时,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进行初步调查,确认是否存在犯罪事实。
    • 如果确认存在犯罪事实,且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并收集相关证据。
    • 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能会与劳动监察部门、法院等部门进行协作,共同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
  4. 法律后果:

    • 如果用人单位被认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面临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等。
    • 同时,用人单位还需要承担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以及可能因违法行为而产生的其他民事赔偿责任。

建议:

  •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建议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银行转账记录等。
  • 在报案过程中,您可以向公安机关的经济犯罪侦查部门详细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公安机关能够尽快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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