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威胁员工辞职,员工可能获得的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若公司通过威胁手段(如言语胁迫、降薪调岗、孤立排挤等)迫使员工主动辞职,但员工能证明公司行为已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例如保留威胁证据、公司未履行法定程序等),则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即按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2个月工资(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1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第87条。
公司未构成违法解除,但存在威胁行为的情形
若公司威胁行为未达到违法解除的程度(例如未实际实施解雇,但造成员工精神损害),员工可能无法直接主张赔偿金,但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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