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单位当临时工是否可以计算连续工龄,需分情况讨论:
符合政策规定的临时工经历可计算连续工龄
根据原劳动部工资局《关于临时工被录用为长期工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中劳薪字〔1964〕344号)等文件,若临时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且后续被录用为固定工(或劳动合同制工人),其最后一次在本单位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可与正式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关键条件:
跨单位临时工经历一般不直接计算连续工龄
若临时工在不同单位工作,即使两段经历时间衔接,通常无法直接合并计算连续工龄。但存在例外情形:
特殊历史时期的处理原则
在计划经济时期(1995年《劳动法》实施前),部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招用的临时工,若符合“长期临时工”条件(如连续工作满10年),可能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但需结合社保缴费记录、档案材料等综合判断。
建议行动: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具体时间段、单位性质),可补充说明后为您深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