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提前一个月写离职申请但不给离职,工资怎么要”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要明确的是,单位以员工未提前一个月离职为由拒绝支付工资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且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意味着,只要您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单位就必须按时支付工资,离职程序的问题不能成为单位拒付工资的理由。
接下来,我为您介绍几种维权途径:
与单位协商: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申请支付令:
申请劳动仲裁:
提起诉讼:
此外,虽然单位不能因离职程序问题而克扣工资,但如果您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离职,且给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如生产延误导致的经济损失),单位有权要求您赔偿。不过,单位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损失的存在和合理性,且赔偿范围应限于实际损失,不能随意扩大。
综上所述,您在面临单位以未提前离职为由拒付工资的情况时,应依法维权,通过协商、投诉、申请支付令、仲裁或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请注意自身行为可能给单位带来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希望这些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