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员工不写离职单,用人单位仍需发放工资,不得以此为由克扣或拖欠工资。具体分析如下:
工资支付义务的法定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支付义务基于劳动关系存在的事实,与员工是否提交离职单无直接关联。即使员工未履行离职手续,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其在职期间的劳动报酬。
离职单的法律性质
离职单(如离职申请表、交接单等)属于用人单位内部管理流程文件,其功能是记录员工离职信息、确认工作交接情况,但不构成工资支付的前提条件。若用人单位以“未提交离职单”为由拒付工资,可能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员工有权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例外情形与风险防范
总结:工资支付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与离职手续是否完成无关。若员工未提交离职单,用人单位应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如追偿损失),而非直接拒付工资。如有进一步争议,建议提供具体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沟通记录等)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