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被定为主责 单位可以去做申请工伤认定吗-牛梦婕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劳动纠纷

结论:员工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被定为主责的,单位一般不可以去做工伤认定申请,因为该情形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但若存在特殊情况,如符合视同工伤情形等,单位可按相应程序申请。以下是具体分析:

  1. 一般情况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明确强调了“非本人主要责任”,而您提到员工被定为主责,这意味着员工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过错。所以从常规的工伤认定标准来看,该员工此次受伤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单位也就不能基于此情况去做工伤认定申请。
  2. 特殊情况可能存在申请可能
    • 虽然主责交通事故一般不认定工伤,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员工在事故中受伤后,因伤势过重等原因导致后续出现一些符合视同工伤的情形。例如,员工在事故后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不过这种情况比较特殊且复杂,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如果存在此类特殊情况,单位可以按照工伤认定申请的程序,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相关材料。

如果单位和员工对于是否属于工伤存在争议,在申请工伤认定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认定决定。如果对认定决定不服的,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要是您还有其他关于工伤认定等方面的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