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期支付承揽费用 可否要求支付利息及法律规定和案例-孙润润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合同纠纷

结论:在未按期支付承揽费用的情形下,定作人通常需要支付逾期利息,具体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确定。以下从法律规定、利息计算方式及案例分析三个角度进行详细阐述。

法律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二条:“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定作人逾期不支付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除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外,还应当支付逾期利息。”
    • 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在定作人未按期支付承揽费用时,承揽人有权要求定作人支付逾期利息。
  2. 利息的计算依据:

    • 逾期利息的计算通常依据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逾期利息计算方式,如日利率、月利率等,则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则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司法解释,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或者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利息计算方式

  1. 合同有约定:

    • 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如“逾期每日按未支付金额的0.05%支付利息”,则直接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即可。
  2. 合同无约定:

    • 若合同未约定逾期利息,可参照以下方式计算(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础,加计一定比例计算,此处以加计50%为例,实际比例可能根据案件情况和法院裁量有所不同):
      • 计算公式:逾期利息 = 未支付金额 × (LPR × 1.5) ÷ 365 × 逾期天数
      • 示例:假设未支付金额为100,000元,LPR为3.85%,逾期天数为30天,则逾期利息 = 100,000 × (3.85% × 1.5) ÷ 365 × 30 ≈ 474.66元。

案例分析

  • 案例一:某承揽合同纠纷案中,法院认定定作人未按期支付承揽费用,且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法院最终判决定作人除支付未付的承揽费用外,还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逾期利息。
  • 案例二:在另一承揽合同纠纷案中,合同未约定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判决定作人支付未付承揽费用及相应的逾期利息。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未按期支付承揽费用的情况,承揽人应首先查看合同中的相关约定,特别是关于逾期利息的条款。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则可以与定作人协商确定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或者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