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按照底薪2660元缴纳公积金是否合法,需结合当地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劳动合同约定及实际工资发放情况综合判断,以下分情况说明:
若当地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2660元,且底薪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组成部分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各5%-12%)。若当地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如部分城市规定为最低工资标准或社平工资的60%)低于或等于2660元,且2660元为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底薪(属于工资总额组成部分),则公司以此为基数缴存公积金可能合法。但需注意:若您的实际工资(含奖金、津贴等)高于2660元,公司仅按底薪缴存可能涉嫌未足额缴存,您有权要求公司按实际工资总额补缴。
若当地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2660元,或底薪非工资总额组成部分
若当地明确规定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高于2660元(如北京2023年下限为2420元,但部分城市可能更高),或您的底薪仅是工资的一部分(如基本工资+绩效,但公司仅按基本工资缴存),则公司行为违法。根据《条例》第二十条,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可能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特殊情形:新入职或工资异常变动
若您为新入职员工,公司可按首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若工资因特殊原因(如病假、事假)低于正常水平,公司可按实际工资缴存,但需保留相关证明。若公司无正当理由长期按低基数缴存,则仍属违法。
建议行动: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所在城市、工资结构等),可继续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情形为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