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再审或者是重审-周文凯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行政纠纷

您好,关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再审或者是重审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性质以及是否存在特定的再审事由。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申请再审或重审的相关情形:

一、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情形

在民事案件中,如果您认为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存在错误,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1.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出现。
  2. 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
  3. 主要证据伪造: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 主要证据未经质证: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程序。
  5. 未调查收集主要证据: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
  6. 适用法律错误: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上存在错误。
  7. 审判组织不合法或回避问题: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
  8. 诉讼行为能力问题: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
  9. 剥夺辩论权利:违反法律规定,剥夺了当事人的辩论权利。
  10. 缺席判决问题: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
  11. 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超出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12. 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
  13. 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二、行政案件申请再审的情形

行政案件中,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具体情形可参考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虽然与民事案件有所差异,但核心原则相似,即存在重大错误或违法情形。

三、刑事案件提出申诉的情形

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诉的情形可参考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通常涉及判决、裁定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或程序上存在重大错误。

四、申请再审的期间与限制

  • 申请再审的期间:一般来说,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但存在特定情形(如上述第1、3、12、13项)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应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申诉。
  • 不能申请再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以及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五、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其审理程序取决于原判决、裁定的作出法院。如果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如果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也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申请再审或重审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