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房子被强拆8年半,且您曾复议但未起诉,现在是否还可以行政起诉,这主要取决于您是否在法定的起诉期限内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若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则无法再提起行政诉讼;但若存在特殊情况,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属于自身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可能仍有机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定起诉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在您的情况下,房子被强拆发生在8年半前,即2017年左右(假设具体时间为2017年某月某日),若从强拆行为发生之日起算,且没有其他特殊法律规定延长起诉期限,那么到2026年时,显然已经远远超过了法定的起诉期限(无论是六个月还是二十年/五年的最长保护期限)。
二、特殊情况下的起诉期限延长
然而,法律也规定了某些特殊情况下起诉期限可以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若您能证明存在上述特殊情况,且这些情况导致您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那么您可能仍有机会提起行政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需要您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三、复议与诉讼的关系
您提到曾复议过但未起诉。复议是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向复议机关申请对原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制度。复议决定并非终局决定,若您对复议决定不服,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同样地,若已超过法定期限,则无法再提起诉讼。
四、建议与行动
总之,房子被强拆8年半后是否还可以行政起诉,取决于您是否在法定的起诉期限内提起诉讼以及是否存在特殊情况导致起诉期限被耽误。若您对此仍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