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对于签订多少次合同改为无固定期限-王涛杰律师|法行宝
2026-06-02 合同纠纷

结论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来说,这主要包括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且无法定过错情形、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及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三种情形。

一、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且无法定过错情形

  1. 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如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等)规定的情形。

  2. 结果:在续订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旨在保护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确保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

二、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1. 条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2. 结果: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时,除其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若劳动者已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1. 条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 结果:法律上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对用人单位未及时履行签约义务的一种法律后果,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特殊情况说明

  • 在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情况下,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自应当订立之日起,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虽为劳动者提供了更稳定的就业保障,但并不意味着“铁饭碗”。若劳动者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法定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仍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法律建议

  • 对于劳动者而言,在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应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并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同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关键条款,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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