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厂子不给工资但存在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协商解决
首先可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协商时应保留书面沟通记录(如微信、邮件)或录音证据,以备后续维权使用。若用人单位承认欠薪事实但暂无力支付,可要求其出具书面欠条,明确欠薪金额、支付期限及违约责任。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投诉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劳动仲裁
若投诉未果或用人单位拒不配合,劳动者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请求可包括:
提起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若欠薪金额较大或用人单位存在恶意拖欠行为(如转移财产、隐匿证据),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法院将依法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的,劳动者可申请强制执行。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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