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用外地公司与职员签合同且让职员签辞职报告的行为,可能存在规避法律责任、损害员工权益的嫌疑,员工需要谨慎对待,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情况一:若员工并不想签署外地公司合同及辞职报告
- 拒绝签署:员工有权拒绝签署外地公司合同以及辞职报告。因为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如果员工不愿意与外地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公司不能强迫。同时,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公司要求员工签署辞职报告更是违反法律规定,员工无需配合。
- 与公司沟通协商:员工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要求公司按照正常程序,与本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沟通时,员工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与公司沟通的录音、聊天记录等,以备后续维权之需。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公司坚持强迫员工签署,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公司的不当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情况二:若员工已经签署了外地公司合同及辞职报告
- 审查合同和辞职报告内容:员工需要仔细审查所签署的外地公司合同和辞职报告的内容。查看合同中关于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重要条款是否与之前与本地公司协商的一致,是否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对于辞职报告,要确认自己是否真的存在辞职的意愿,以及辞职报告中是否涉及一些对自己不利的表述。
- 判断签署行为是否有效:
- 合同签署:如果外地公司合同是在员工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署的,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但如果公司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迫使员工签署合同,员工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撤销该合同。
- 辞职报告签署:如果员工并非自愿签署辞职报告,或者签署时存在重大误解、被胁迫等情况,该辞职报告可能无效。员工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辞职报告。
- 维护自身权益:
- 若合同或辞职报告存在问题:员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与公司协商解决,要求公司重新签订合理的劳动合同或撤销辞职报告。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撤销辞职报告,并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支付经济补偿、赔偿损失等。
- 若合同和辞职报告均有效:员工需要按照外地公司合同和辞职报告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但如果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按时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等,员工仍然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