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一般情况下不带工伤认定书无法直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下是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与程序要求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需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这意味着工伤认定书是启动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定必备材料,未完成工伤认定程序前,鉴定委员会通常不会受理申请。
实践中的例外情形
未携带工伤认定书的后果
若职工自行前往鉴定机构但未提交工伤认定书,机构会以材料不全为由拒绝受理。此时需先完成工伤认定程序(包括申请、调查、决定等环节),再重新提交鉴定申请。
建议行动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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