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不小心把脚崴了工伤赔付下来了如何赔工资-胡汪洋律师|法行宝
2026-05-21 劳动纠纷

核心结论:工伤赔付下来后,工资赔付主要涉及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若构成伤残等级,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是工资性质,不过会影响整体收入补偿情况,具体如下:

停工留薪期工资赔付

  1.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 停工留薪期确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来确定。比如,脚崴伤可能根据伤情对应不同的停工留薪期时长,短的可能1 - 2个月,严重的可能3 - 6个月甚至更久。
  3. 工资计算标准 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例如,小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每月应支付他5000元。

构成伤残等级后的相关赔付(虽非直接工资,但影响收入补偿)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如果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不同会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时)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后续建议:如果对工资赔付金额有疑问,或者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可以收集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相关证据,进一步向我咨询具体维权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