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未签订供货合同 未约定价格 如何结算-杨玉婷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合同纠纷

在双方未签订供货合同且未约定价格的情况下,结算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 依据市场价格或行业惯例结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若合同未约定价格或价格约定不明确,双方可协商补充约定;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实践中,可参考以下标准:

    • 市场价格:以合同履行地或供货时的同类商品市场价格为准(如当地批发市场、电商平台公开报价等);
    • 行业惯例:若双方长期合作或行业内有通用计价方式(如按重量、体积、批次计价),可参照惯例执行。
      示例:若供货方长期以固定单价向买方供货,即使未签订书面合同,也可主张按历史交易价格结算。
  2. 通过协商或第三方评估确定价格

    • 协商补充协议:双方可就价格达成书面或口头补充约定,建议通过邮件、微信等可留痕方式确认,避免后续争议;
    • 第三方评估:若协商无果,可委托行业协会、价格认证中心或审计机构对货物价值进行评估,以评估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注意:若买方拒绝支付合理价格,供货方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要求买方支付货款后再交付货物(需结合具体交易流程判断)。
  3. 诉讼或仲裁解决争议
    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起诉或依据仲裁条款申请仲裁,由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根据以下因素综合判定价格:

    • 货物实际成本(如采购发票、生产记录);
    • 合同履行情况(如已交付数量、买方验收记录);
    • 双方交易目的(如买方是否明知价格、供货方是否存在欺诈)。
      提示:诉讼中需提供送货单、对账单、沟通记录等证据,证明供货事实及价格主张的合理性。

建议行动步骤:

  1. 立即与对方书面沟通(邮件、短信等),明确提出价格主张并留存证据;
  2. 整理过往交易记录(如发票、付款凭证)作为参考依据;
  3. 若对方拒绝配合,可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督促协商;
  4. 协商无果时,尽快启动诉讼或仲裁程序,避免超过3年诉讼时效。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货物类型、交易频率等),可向我补充说明,我会为您分析具体风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