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是否需要保管《劳动手册》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劳动者的就业状态以及相关的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劳动手册》是用于记录劳动者就业、流动、失业、培训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等情况的重要证件。对于本市城镇户口的劳动者,他们统一实行《劳动手册》制度。
接下来,我们根据劳动者的就业状态来具体分析:
失业期间:在劳动者失业期间,《劳动手册》是由劳动者本人保管的。这是因为失业期间,劳动者需要凭借《劳动手册》来申领失业保险金、进行求职登记和应聘就职。
从事全工时制工作期间:当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为全工时制职工时,《劳动手册》则由用人单位保管。这是因为用人单位需要记录劳动者的就业情况,并在需要时(如办理退工手续)进行相应的记载和盖章。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区县职业介绍所在受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时,会根据劳动合同起始日期在《劳动手册》里作好记录,并经校对盖章后交还用人单位保管。
非全工时制职工:对于小时用工等非全工时制职工,《劳动手册》中的招工和退工记载则另行规定,但通常也是由用人单位在相应时期进行保管。
此外,当单位与全工时制职工因各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需要在被退人员的《劳动手册》上做好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日期的记载并盖章,然后将《劳动手册》和退工通知单交还被退人员本人。被退人员则凭这些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综上所述,公司是否需要保管《劳动手册》取决于劳动者的就业状态。在劳动者从事全工时制工作期间,公司需要保管《劳动手册》;而在劳动者失业期间或离职后,则由劳动者本人保管。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