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生效判决所确认的事实在另案法院直接采信应当怎么表述 需要写明引用法律-王旭东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行政纠纷

在另案中,已被生效判决所确认的事实,法院可以直接采信,这一做法在法律上通常表述为“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释,并写明相关引用法律:

一、法律依据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 具体内容:“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二)众所周知的事实;(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六)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六项、第七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三条:

    • 具体内容:“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二)众所周知的事实;(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五)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六)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二、法律解释与应用

  • 生效判决的确认效力:生效判决所确认的事实,具有法律上的确定力,即该事实在法律上被视为真实存在,无需其他证据再次证明。这是为了维护司法裁判的稳定性和权威性,避免对同一事实进行重复审理和判断。

  • 例外情况:虽然生效判决所确认的事实通常无需举证证明,但如果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事实,则该事实在另案中不能被直接采信。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防止因错误裁判而导致的不公正结果。

  • 应用场景:在民事诉讼中,当一方当事人主张某一事实时,如果该事实已被另一生效判决所确认,且没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则该方当事人无需再就该事实进行举证。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也可以直接引用该生效判决所确认的事实作为裁判依据。

三、实际操作建议

  • 在诉讼中引用:当您在诉讼中需要引用已生效判决所确认的事实时,应明确指出该判决的案号、审理法院、判决日期以及所确认的具体事实,并附上该判决的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 注意相反证据:虽然生效判决所确认的事实通常具有确定力,但您仍应关注对方是否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事实。如果有,您应提前准备应对策略,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您对如何引用生效判决所确认的事实存在疑问,或者担心对方可能提出相反证据,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