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没有漏税几年不追究-冯光伟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经济纠纷

虚开增值税发票即使没有造成漏税,也不存在“几年不追究”的说法,该行为一旦被发现,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受追诉时效中因未漏税而延长或免除的影响,但具体追诉时效需根据可能判处的刑罚来确定。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

追诉时效的基本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刑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结合追诉时效与刑罚的具体分析

  1. 若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追诉时效为五年。即自犯罪之日起五年内,若未被发现或未被立案侦查,则不再追诉。但需注意,若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即存在追诉时效的中断情形。
  2. 若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追诉时效为十年。即自犯罪之日起十年内,若未被发现或未被立案侦查,则不再追诉。同样,若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3. 若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或二十年(对于无期徒刑,若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即自犯罪之日起十五年或二十年内,若未被发现或未被立案侦查,则原则上不再追诉,但存在特殊情形下的追诉可能。

特别说明

  •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成立,不要求必须造成国家税款的损失。即即使没有漏税,只要实施了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依法应受刑罚处罚。
  • 追诉时效的计算,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建议

  •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实施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追诉时效的计算可能因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而有所不同。
  • 若已实施或涉嫌实施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应尽快向税务机关或公安机关自首,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助于在量刑时得到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