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采购的情形通常涉及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常见且具体的终止采购情形,结合相关法规与实际操作进行说明:
一、采购内容或需求发生重大变化
当采购项目的具体内容、技术要求、数量或预算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采购计划无法继续执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采购活动。例如,在您提到的广西马山工业园区系列规划编制项目中,由于采购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故终止了本次采购活动,并计划择日重新采购。
二、不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若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或其他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这通常发生在采购环境、市场条件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采购过程中,若发现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如串通投标、虚假应标、行贿受贿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立即终止采购活动,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这是维护采购公正性和透明度的重要措施。
四、供应商数量不足
在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中,若除特定情形外(如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这是为了确保采购的竞争性和有效性,避免因供应商数量不足而导致采购结果不公正或成本过高。
五、其他特殊情况
除了上述情形外,还可能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导致采购活动需要终止,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因素等。在这些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出决策,并发布终止公告说明原因。
终止采购后的处理措施
当采购活动因上述情形之一而终止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终止原因。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明确重新采购的时间、方式等。对于因终止采购而受到影响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法给予合理的解释和补偿(如适用)。
综上所述,终止采购的情形多种多样,但无论何种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都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