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拒绝接受建设单位的结算书怎么办-潘品全律师|法行宝
2026-05-15 合同纠纷

施工方拒绝接受建设单位的结算书时,建设单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1. 明确合同条款与法律依据:

    • 首先,建设单位应详细查阅与施工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特别是关于结算的条款,如结算期限、付款条件、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这些条款是后续处理纠纷的重要依据。
    • 同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等规定,确保自身行为合法合规。
  2. 书面催告与沟通协商:

    • 建设单位应向施工方发送正式的书面催告函,明确指出其拒绝接受结算书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并要求其在限定的合理期限内(如15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或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
    • 在发送催告函的同时,建设单位应积极与施工方进行沟通,了解其拒绝接受结算书的具体原因,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可以组织双方参加的结算协商会议,形成会议纪要,记录协商过程和双方达成的共识。
  3. 采取法律手段:

    • 如果施工方经催告和协商后仍拒绝接受结算书,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施工方发送律师函,进一步阐述其违约性质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尽快履行结算义务。
    • 若施工方依旧无动于衷,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建设单位可以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工程造价。
  4. 证据收集与保存:

    •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建设单位应特别注意收集和保存与工程建设、结算相关的各类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及其附件、施工过程中的往来函件、电子邮件、工程变更通知、竣工验收报告、催告函、律师函及送达凭证、会议纪要、谈判记录等。
    • 这些证据将在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中发挥重要作用,有助于建设单位证明自身权益的合法性和施工方的违约行为。
  5. 预防与改进措施:

    • 为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建设单位应在未来的合同中更加明确地约定结算流程、时间节点以及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 同时,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双方对合同条款有充分的理解和认同,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设单位应保持冷静和理性,依法合规地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施工方拒绝接受结算书的行为给建设单位造成了损失,建设单位还可以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要求施工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