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能在调解后要求进行工伤鉴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可能性:
调解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或标准
法院调解时,双方可能仅就赔偿总额达成一致,但未明确具体赔偿项目(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若调解协议中未明确“以工伤鉴定结果为赔偿依据”,公司可能希望通过鉴定确定具体伤残等级,进而核算赔偿金额是否合理。例如,若调解时按10级伤残估算赔偿,但鉴定后实际为9级,公司可能要求调整赔偿金额。
公司对调解结果存疑或反悔
若调解后公司发现新证据(如员工伤情与调解时描述不符),或认为调解时存在重大误解(如员工隐瞒既往病史),可能通过工伤鉴定重新评估伤情,为后续主张减少赔偿或撤销调解协议提供依据。但需注意,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单方反悔需有充分证据,否则可能面临违约风险。
为社保补缴或商业保险理赔做准备
即使员工未缴纳社保,公司仍可能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若公司后续为员工补缴社保,或通过商业保险(如雇主责任险)转移风险,保险公司通常要求提供工伤鉴定结论作为理赔依据。因此,公司可能要求鉴定以完善理赔材料。
规避未来潜在纠纷
若调解时未明确“一次性了结所有纠纷”,公司可能担心员工未来以伤情加重为由再次主张赔偿。通过工伤鉴定固定伤残等级,可降低未来纠纷风险。例如,若鉴定结论显示伤情稳定,公司可据此主张员工无权再主张后续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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