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存在臭氧中毒情况却不报工伤,员工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得赔偿:
自行申报工伤并主张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员工或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被认定为工伤,员工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若公司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赔偿费用由公司承担。
以人身损害为由起诉公司
若工伤认定因公司不配合(如拒不提供劳动关系证明、事故证据等)受阻,员工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以“公司未提供安全劳动条件导致健康损害”为由,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需提供医疗诊断证明、工作环境检测报告(证明臭氧超标)、同事证言等证据,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主张赔偿
员工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公司未申报工伤、未提供劳动保护等违法行为。监察部门可责令公司限期整改,若公司仍不履行义务,员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要求公司赔偿因未申报工伤导致的损失(如延误治疗的额外费用、伤残等级降低的差额赔偿等)。
关键行动建议:
风险提示:若超过1年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可能丧失工伤保险待遇主张权,但仍可尝试通过人身损害诉讼维权。具体操作需结合证据充分性及当地司法实践,建议携带材料进一步沟通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