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离职是否可以考虑,这主要取决于您个人的职业规划、当前的工作状况以及离职后的打算。不过,从能否申请失业保险金的角度来看,协商离职是有一定条件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只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下,劳动者在失业后且符合其他相关条件时,才能申请失业保险金。这里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多种情形,其中就包括“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是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您协商一致解除的,那么这种情况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您是有资格申请失业保险金的。
当然,除了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条件外,您还需要满足其他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比如:
同时,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也与您的缴费年限有关。具体来说,用人单位和您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在考虑协商离职时,我建议您:
综上所述,协商离职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考虑的,特别是当您能够确保自己符合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时。但无论如何,离职都是一个重要的决策,需要您谨慎考虑并做好充分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