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可将经营范围设为实质性条款么-刘颍律师|法行宝
2026-05-04 行政纠纷

在政府采购中,一般不可以将经营范围设为实质性条款,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设置,不过需谨慎操作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一般情况:经营范围不宜设为实质性条款

  1. 法律依据与原则:

    • 政府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将经营范围设为实质性条款可能限制或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并未明确规定经营范围可以作为实质性条款。
  2. 实践中的问题:

    • 经营范围是供应商在工商注册时登记的业务范围,但并不意味着供应商只能从事该范围内的业务。供应商可能具备超出经营范围的资质和能力。
    • 将经营范围设为实质性条款可能导致采购活动缺乏灵活性,无法吸引更多有潜力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二、特定情况:经营范围可以设为实质性条款(但需谨慎)

  1. 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

    • 如果某些特定行业或领域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从事该行业或领域的业务必须具备特定的经营范围或资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可以将经营范围设为实质性条款。
    • 例如,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秘密或特定技术要求的采购项目,可能需要供应商具备特定的经营范围或资质才能参与。
  2. 采购项目的特殊需求:

    • 如果采购项目本身具有特殊性,如需要供应商具备特定的技术、经验或资源,而这些技术、经验或资源通常与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密切相关,那么采购人也可以考虑将经营范围设为实质性条款。
    • 但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应当充分论证其必要性,并确保该条款不会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三、操作建议与注意事项

  1. 谨慎设置实质性条款:

    • 采购人在设置实质性条款时应当谨慎,确保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避免将经营范围等非核心要素设为实质性条款,以免限制竞争。
  2. 充分论证与公示:

    • 如果确实需要将经营范围设为实质性条款,采购人应当充分论证其必要性,并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说明理由和依据。同时,应当确保该条款的公示和透明度,以便潜在供应商了解并准备相应的资质和证明材料。
  3. 关注后续争议与风险:

    • 将经营范围设为实质性条款可能引发后续争议和风险。例如,其他供应商可能认为该条款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而提出质疑或投诉。因此,采购人应当做好应对准备,并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总结来说,在政府采购中,一般不宜将经营范围设为实质性条款,以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限制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或采购项目的特殊需求,采购人可以考虑将经营范围设为实质性条款,但需谨慎操作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