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是建立还是成立-王浩宇律师|法行宝
2026-05-01 劳动纠纷

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是“成立”而非“建立”,不过更准确的表述应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立”。以下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解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情形:

一、协商一致订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体现了契约自由原则,只要双方达成合意,即可选择签订此类合同。例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招聘时或合同到期续签时,双方都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此时合同就成立了。

二、法定强制订立

在以下法定情形下,若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起始时间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比如,劳动者从2010年开始在某单位工作,到2020年已连续工作满十年,此时若满足续订或订立合同的条件,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订立。
  2. 特定改革情况下的老职工保护: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这一规定旨在保障特定改革情况下老职工的权益。例如,某国有企业进行改制,一位老职工在该企业已经连续工作了12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8年,那么在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若劳动者同意,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的续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如患病不能从事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等)规定的情形,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了两次为期三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二次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没有出现上述不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那么劳动者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订立。

三、事实劳动关系视为订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从2023年3月1日开始在某单位工作,但单位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到2024年3月1日,即视为双方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虽已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仍需及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一旦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除非存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或终止情形。同时,劳动者也享有相应的权利,如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等。

如果你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