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非本人意愿怎么写-赵毓丽律师|法行宝
2026-04-30 劳动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非本人意愿的书面说明,核心在于清晰表达“非自愿解除”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并保留证据链。 以下从不同场景展开说明,供你参考:

1. 若用人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如无理由辞退、未支付补偿等)

需在书面说明中明确:

  • 事实部分:写明解除时间、方式(如口头通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程序(如未提前30日通知、未支付经济补偿金);
  • 法律依据:引用《劳动合同法》第39-41条(用人单位合法解除的情形),说明用人单位行为不符合法定条件;
  • 诉求表达: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2N倍工资,N为工作年限)。

示例条款:
“本人于XX年XX月XX日收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但公司未说明具体解除理由,亦未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公司行为属于违法解除,本人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XX元。”

2. 若用人单位以“协商一致”名义强迫解除

需在书面说明中强调:

  • 协商过程:写明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的时间、方式(如威胁降薪、调岗等),本人未同意但被迫签署文件;
  • 证据留存:附上录音、聊天记录、书面胁迫证据等;
  • 法律定性:明确用人单位行为构成“欺诈、胁迫”,根据《民法典》第148-150条,协商解除协议可撤销。

示例条款:
“本人于XX年XX月XX日被公司要求签署《协商解除协议》,否则将面临降薪处理。本人为保住工作被迫签署,但该协议非真实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50条,请求撤销该协议并恢复劳动关系。”

3. 若用人单位以“客观情况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如部门裁撤)

需在书面说明中核查:

  • 程序合法性:用人单位是否提前30日书面通知、是否协商变更合同(如调岗)、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N倍工资);
  • 事实真实性:核查“客观情况”是否属实(如公司是否真的裁撤部门、是否为经营必要);
  • 漏洞指出:若程序或事实存疑,可要求用人单位补充证据或主张违法解除。

示例条款:
“公司以‘部门裁撤’为由解除合同,但未提供裁撤文件,亦未与本人协商调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公司未履行法定程序,属于违法解除,本人要求支付赔偿金XX元。”

关键提醒:

  • 书面形式:所有说明需通过EMS邮寄(留存邮寄凭证)或通过企业邮箱发送(保留原始记录);
  • 证据链:附上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解除通知、协商记录等材料;
  • 时效性:若申请劳动仲裁,需在解除后1年内提出。

如有具体细节需要进一步分析(如解除理由、补偿金额等),可直接告诉我,我会帮你梳理法律风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