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辞工到期了,领导不批,人事也没有通知办理手续”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后,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您正处于试用期内,那么提前三日通知即可。这是法律赋予您的权利,单位应当予以尊重。
针对您目前的情况,我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确认书面辞职申请:
- 请确保您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或试用期内的三日)向公司提交了书面的辞职申请。
- 保留好提交辞职申请的证据,如人事部门负责人的签收单、送达证明、EMS快递签收单等,以备不时之需。
与领导和人事部门沟通:
- 如果您的辞职申请已经到期,但领导仍未批准,且人事部门也没有通知您办理离职手续,您可以主动与领导和人事部门进行沟通。
- 询问他们为何未批准您的辞职申请,以及何时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 在沟通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性,以解决问题为主要目的。
了解公司规章制度:
- 在沟通的同时,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关于离职的相关规定。
- 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公司的规定,避免因为不了解规定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
- 如果沟通无果,且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
-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行的维权途径。
办理离职手续:
- 一旦您的辞职申请得到批准,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已经到期,您应当尽快与人事部门联系,办理离职手续。
- 包括交接工作、结算工资、办理社保转移等事项。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作为劳动者,您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继续在某个单位工作。如果单位不批准您的辞职申请,且没有合理的理由,那么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建议您在离职前尽量与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以便顺利办理离职手续,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