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合同已约定由原告地法院管辖,且双方均在各自所在地提起诉讼的情况下,通常应由先立案的法院管辖;若无法确定立案先后顺序,可通过协商或由有管辖权的法院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来解决。以下是具体分析:
合同约定优先原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在本题中,合同已明确约定由原告地法院管辖,这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该约定是有效的。
立案先后顺序的确定:
- 当双方均在各自所在地提起诉讼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六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由先立案的法院行使管辖权。如果无法确定哪个法院先立案,或者双方均主张自己先立案,那么就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来解决。
协商或指定管辖:
- 如果双方无法就管辖法院达成一致,或者无法确定立案先后顺序,那么双方可以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管辖问题。
- 如果协商无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在这种情况下,有管辖权的法院可以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来指定管辖法院。
行动建议:
- 建议双方首先回顾合同中的管辖条款,确认约定是否明确且有效。
- 如果双方均已提起诉讼,且无法确定立案先后顺序,建议尽快与对方沟通协商,尝试达成一致意见。
-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向法院申请指定管辖,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处理此类民事纠纷时,务必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