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未查清事实依据行政诉讼法哪条哪款申请再审-李杰民律师|法行宝
2026-04-29 行政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行政诉讼未查清事实依据行政诉讼法哪条哪款申请再审”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在行政诉讼中,如果当事人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这确实构成了申请再审的一个法定情形。具体来说,这一情形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第三项来规定的。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其他情形省略)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二、情形解释

  1. 主要证据不足:这指的是原判决、裁定所依据的证据不能充分证明案件的基本事实。在行政诉讼中,事实的认定是判决的基础,如果主要证据不足,那么判决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就会受到质疑。

  2. 未经质证:证据必须经过质证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如果原判决、裁定中的证据未经质证,那么这些证据就不能被合法地采纳,从而可能影响判决的公正性。

  3. 系伪造的:伪造的证据显然不能反映真实情况,以此为基础作出的判决、裁定必然是错误的。因此,如果当事人发现原判决、裁定中的证据是伪造的,他们有权申请再审。

三、申请再审的建议

  1. 收集证据:在申请再审前,当事人应仔细审查原判决、裁定,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原判决、裁定存在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形。

  2. 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再审时,当事人应提交书面申请书,明确再审请求、事实和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详细阐述原判决、裁定在事实认定方面的不足,以及这些不足如何影响了判决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关注审查进程:提交再审申请后,当事人应密切关注法院的再审审查进程,并配合法院的调查和询问。如果法院需要补充材料或进行进一步调查,当事人应积极响应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综上所述,如果您认为行政诉讼中的原判决、裁定存在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形,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第三项来申请再审。在申请过程中,请确保收集充分的证据材料,并提交详细的书面申请书以支持您的再审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