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陪客户去开会是否算加班,需分情况讨论:
若属于公司安排且与工作相关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若会议是公司明确要求你参加(如邮件、口头通知等),且内容与工作职责直接相关(如商务谈判、项目推进),则属于加班。此时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调休。
若属于自愿参与或非本职工作
若会议是客户临时发起,公司未强制要求你参加,或会议内容与你的核心职责无关(如纯社交活动),则可能不被认定为加班。但需注意:若公司长期通过“隐性要求”(如暗示不参加会影响考核)迫使你参与,仍可能构成事实上的加班。
关键证据留存建议
无论是否认定为加班,建议保留以下证据以备维权:
行动建议:若公司拒绝支付加班费,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操作可进一步向我咨询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