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养老院没有手续继续干有处理法律了吗”这一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养老院如果没有依法取得相关手续而继续经营,是会受到法律处理的。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养老院作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和备案,这是其合法经营的前提。如果养老院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又或者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擅自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
对于这些违法行为,相关部门会根据其对外宣称的名义,依法进行查处。具体来说:
如果养老院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以市场主体名义经营,那么会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如果养老院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活动,那么会由民政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民政部门会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还会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一处罚依据来源于《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该条款明确规定了养老机构有违法行为时的处罚事项及标准。
如果养老院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擅自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那么会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给予行政处罚。
因此,我建议您如果发现养老院存在没有手续继续经营的情况,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举报,他们会依法进行查处,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和养老服务市场的秩序。同时,也希望养老院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