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在试用期被辞退且公司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您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核实辞退合法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试用期辞退需满足法定条件:
- 公司需证明您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未通过考核、存在严重失职等);
- 辞退程序需合法(如提前告知考核标准、留存书面证据等)。
若公司无法举证,则构成违法解除,您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赔偿金。
明确自身诉求
- 若希望继续工作:
可书面要求公司撤销辞退决定、恢复劳动关系,并保留沟通记录(如邮件、短信)。若公司拒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若接受补偿:
可与公司协商赔偿金(通常为违法解除赔偿金,即2倍经济补偿金,试用期经济补偿金为半个月工资)。若协商不成,同样可通过仲裁主张赔偿。
收集关键证据
- 劳动合同(明确试用期期限、录用条件);
- 辞退通知(书面或录音、聊天记录);
- 考核记录(如公司主张您不符合录用条件,需其提供考核标准及结果);
- 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法律程序建议
- 优先协商:与公司HR或负责人沟通,明确诉求并留存证据;
- 申请仲裁:若协商无果,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需在辞退之日起1年内提出);
- 诉讼途径: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
温馨提示:试用期辞退纠纷中,公司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抗辩,但需承担严格举证责任。若您已尽力履行职责且无重大过错,公司辞退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继续履行或索赔,并提前咨询以制定策略。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