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公职人员工伤认定标准以及认定后能获得的赔偿和待遇,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一、公职人员工伤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公职人员(即职工)在以下情形下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履行工作职责受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职工被诊断为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受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上下班途中受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其他法定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此外,还有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
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军队服役旧伤复发: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职工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形,则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二、工伤认定后能获得的赔偿和待遇
一旦工伤认定成功,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可以享受住院伙食补助费。
交通、食宿费用:经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伤残辅助器具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因工死亡待遇: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费:参保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此外,还有一些费用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包括: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及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同时,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五级、六级伤残职工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领取伤残津贴期间,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费。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