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被老师收了手机说到毕业了会归还的,但到了毕业手机弄丢了且不还了怎么办”,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老师将您的手机没收并承诺毕业时归还,这一行为在双方之间形成了一种临时的保管关系。老师作为保管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您的手机,并在约定的时间(即毕业时)归还给您。
然而,现在的情况是老师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导致您的手机丢失。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这个案例中,老师作为保管人,因过错(即未能妥善保管手机)导致您的财产权受到损害,因此老师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针对老师拒绝赔偿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老师沟通:
寻求学校帮助:
考虑法律途径:
保留证据:
综上所述,老师将您的手机弄丢且拒绝赔偿的行为是违法的,您有权通过沟通、寻求学校帮助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