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加班费算拖欠工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定义角度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加班费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按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进行加班后,用人单位应当额外支付的报酬,它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因此,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本质上就是未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也就是拖欠工资。
法律后果角度
实际操作角度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在主张加班费时,需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加班记录、考勤表、工资条等,以证明自己存在加班事实以及用人单位未支付加班费的情况。如果劳动者无法提供充分证据,可能会影响其主张加班费的效果。
举例说明:假设小李在某公司工作,每月基本工资为5000元。在某个月份,小李按照公司要求加班了10个小时,按照法律规定,这10个小时的加班费应为(5000元÷21.75天÷8小时)×10小时×1.5倍(假设为工作日加班)= 431.03元。如果公司未支付这431.03元的加班费,那么公司就构成了拖欠工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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